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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变更条件与撤销条件有哪些

遗嘱变更条件与撤销条件有哪些

2021-03-21 138
普法内容
遗嘱变更的条件是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变更的行为。遗嘱人可以自己撤销遗嘱,不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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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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