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我国并不存在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这一罪名,但存在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构成该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具体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关于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这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的主体要件是对出版物的出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且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对出版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三
根据《刑法》第250条的规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情节不好,产生严重后果的,不能立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本罪的对象,就像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发表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
一、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的构成条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 2.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对出版物的出版
目前从我国各地现行的各种补充规定或者变通规则来看,关于少数民族结婚年龄, 各自治或者地方均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与此同时, 各自治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也略有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在补充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是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是在公司成立以后抽逃其出资,且数额较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其中,虚假出
根据《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刑标准:出现以下侵犯商业秘密情况之一,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受到重大损失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特别严重的后果,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