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欠债人死亡债债要怎么办
欠债人死亡债债要怎么办

欠债人死亡债债要怎么办

2021-02-19 114
普法内容
欠债人死亡的,其债款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死亡债务人死亡债务人也死亡后债务怎么办
    死亡债务人死亡债务人也死亡后债务怎么办

    人死债不灭,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对于债务人的过世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其继承人还,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额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2021-01-11 269
  • 欠债人如果死亡怎么办,债款向谁索要
    欠债人如果死亡怎么办,债款向谁索要

    欠债人死亡的,则以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其继承人继承了他的遗产的,则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还款。但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

    2021-05-20 73
  • 欠债死亡债务怎样办,怎样起诉债务人
    欠债死亡债务怎样办,怎样起诉债务人

    一、欠债死亡债务怎样办 债务人死亡后,以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如果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2024-05-24 22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债权人死亡公证

    债权人死亡,而其继承人当时不知道存在这笔债权,不可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应视为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

    2022-07-15 15,340
  • 2022年欠债的债权人死亡怎么办

    1、债权人死亡的,债务人还是应当根据约定按时偿还债务。 2、债权人死亡的,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

    2023-01-04 15,340
  • 死亡欠款人要给欠债人家人要么怎么讨债

    只要家人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才可以向其家人要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022-11-14 15,340
  • 欠债人过世债务人死亡欠款怎么索要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

    2023-07-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配偶死亡债务怎么办 01:03
    配偶死亡债务怎么办

    首先,配偶死亡后,其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1,129 15,340
  •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01:09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1,606 15,340
  • 债务人死亡可以让家人还债吗 01:16
    债务人死亡可以让家人还债吗

    可以。原因如下:1、出于传统的道义,父债子还,可以请求家人还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也就是说要债务人生前留有继承财产,而且家人继承了这部分财产,这时候可以向家人请求偿还债务

    2,05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