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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属于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
格式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由此可见,格式合同通常都为要式合同。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了重复使用而提前起草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条款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以格
样的条款显然是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而单方面制定的不公平条款,往往不是劳动者和担保人自愿签订的,都是迫于无奈而签的.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追究劳动者的责任的,发生争议时可比照处理.而且对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
一、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
格式合同就是制式合同,劳动合同不属于格式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自己起草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法》对其适用作出特别规定,以保证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格式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格式合同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承包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对承包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