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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彩礼钱买的嫁妆,离婚时不一定能要回。在婚姻登记前用彩礼钱购买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则仍是女方个人财产,男方要求要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彩礼钱是婚后获得的,用彩礼钱买的嫁妆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要回部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婚后给钱的性质,是属于借款、代为保管还是赠予。不同的性质需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撑,不同的性质也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若无相关证据证明属于借款或代为保管,则会被认定为赠予。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
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需要看嫁妆是在什么时候陪送的。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 (二)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嫁妆算婚前财产,但婚后家人买的如果不是给个人专用的,算共同财产。修改后的对、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出具体规定:一、关于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r(二)双方
首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
婚后父母给的嫁妆,并不是女方一人的个人财产,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婚后,主要是指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之后。首先,嫁妆是女方出嫁的时候,从娘家带到丈夫家的物品财产。父母给的嫁妆,需要分为以下情况:第一,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往往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双
离婚给女方的彩礼是否能够要求女方退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符合以下的条件,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情况就是指,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第二种情况主要是指,因为男方婚前赠与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