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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离婚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就是指的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不一定是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只要到男女双方的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
离婚能否在婚姻登记地立案取决于情况。 婚姻登记地不是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
结婚登记需要下列资料: 1、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需要重新补办; 2、双方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3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应该共同至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如果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或者是中国内地的居民和香港、澳门或者是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
离婚地点不是必须在登记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