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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国家只是在202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
孕期检查算事假,事假是指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假,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也就是孕期检查包括在了劳动时间内,不算事假。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
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
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
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
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
首先,被告人怀孕期间判刑是计算在刑期内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并且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
怀孕了判刑是否要坐牢,需要根据其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判断。如果怀孕的人被判刑时,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应当对其宣告缓刑,也就是说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怀孕的人被判刑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则怀孕的人一样要坐牢。 存在以下条件之一的,即使是怀孕的人
被通缉的怀孕妇女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宣告缓刑的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