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不当得利的证据有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的证据有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的证据有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2024-06-05 7
普法内容
首先要证明存在不当得利事实,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受损与一方受益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受益与受损的财产范围、是否同时发生以及表现形式的影响。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2023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规定
    2023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

    2024-05-26 27
  • 不当得利孳息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不当得利孳息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孳息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孽息。孳息的计算应是以20万元为基数从2024年1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陈某付清时

    2024-06-18 12
  •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什么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什么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2-04-12 127
专业问答更多>>
  •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起诉有没有法律依据

    不当得利的纠纷中,当事人要起诉对方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条

    2023-11-07 15,340
  • 不当得利所获利益合法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

    2023-07-20 15,340
  • 非正当得利有什么法律法规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而

    2023-01-25 15,340
  • 不当得利民法通则规定有哪些什么算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dc)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

    2022-07-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当得利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01:41
    不当得利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的债权人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受财产利益的情况下,利益受损害的人。不当得利方应负返还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应有四个要件:1、一方受有财产利益;2、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3、一方受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1,492 15,340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22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

    20,247 15,340
  •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01:11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

    5,31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