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哪些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
在哪些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

在哪些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

2021-10-13 612
普法内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4、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单位房产税如何征收?在什么情况下会征收?[
    单位房产税如何征收?在什么情况下会征收?[

    单位房产税征收范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024-06-04 5
  • 夫妻双方:房产税在几套房的情况下征收,
    夫妻双方:房产税在几套房的情况下征收,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

    2024-05-04 17
  • 哪些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
    哪些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

    下列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 (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以赠与方式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0-11-02 127
专业问答更多>>
  • 上海首套房收房产税吗?有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的情况有哪些

    上海首套房收房产税吗?购房人为上海本市户口且加上这次购买的面积不超过人均60平,可以免征收,购房人为外省市户口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同本市户口一样。还有什么情况之下房产税是可以减免的呢?(一)本

    2022-02-11 15,340
  • 二手房房产税税率哪些情况下免收

    1.新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条件,由此前的购买5年以上(含5年),下调为购买2年以上(含

    2022-08-07 15,340
  • 什么是房产税?在什么情况下要收取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022-06-30 15,340
  • 房屋征收是在哪些情况下进行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条件,即不允许商业开发,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具体要求是: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1-11-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有效 01:25
    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有效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960 15,340
  •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01:03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偿征收: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1,729 15,340
  •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01:08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71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