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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2.大麻油五干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4.吗啡一百克以上;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s/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
在贩毒刑事案件中,在判刑时既要看贩毒的克数,也要看贩毒的次数等其它因素的,会结合全案的所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再确定一个具体的刑罚。一般情况按照实际化验出的毒品含量来确定,一般不会以提纯等方式进行鉴定,除非存在证据证明持有毒品已经大量掺杂掺假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最新通过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又对新型的不同的毒品规定了不同的数量认定标准。具体规定是这样的:关于办理氯胺酮等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问题(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足或达到二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第13号司法解释,“其他毒品数量大”指的是: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
关于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
毒品犯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具体为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毒品犯罪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根据其所涉及的毒品数量多少,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