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偷税罪的刑事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
偷税罪的刑事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

偷税罪的刑事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

2024-06-22 3
普法内容
原则为:分层次处罚;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刑法》第201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偷税罪的标准偷税罪的处罚原则
    偷税罪的标准偷税罪的处罚原则

    偷税罪已被逃税罪取代,标准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处罚原则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

    2020-10-07 127
  • 偷税罪怎么处罚偷税罪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
    偷税罪怎么处罚偷税罪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已经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逃税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诈、隐瞒手段,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

    2020-10-19 105
  • 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有哪些
    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有哪些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偷税罪刑罚的适用原则有: 1、量刑分层次: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

    2020-09-07 128
专业问答更多>>
  • 偷税罪的刑罚适用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偷税罪刑罚的适用原则有: 1、量刑分层次: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2021-09-28 15,340
  • 偷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罪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 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修改为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

    2022-01-09 15,340
  • 偷税罪与偷税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看情节程度。 情节轻微的,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以刑事处罚。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

    2022-06-30 15,340
  • 偷税罪刑事责任采用哪些原则,工商局怎么处罚呢?

    偷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

    2023-04-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01:02
    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了普遍管辖的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犯罪人属于哪个国籍或哪个居住国,也无论犯罪人犯下的罪行是否在中国内犯下的,中国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的原则,对该名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是由于犯罪分子

    1,853 15,340
  •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01:12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

    1,968 15,340
  •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01:11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87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