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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是非法经营行为却不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的行为有: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2、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 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盗卖文物、买卖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
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即禁止经营的,如贩卖毒品等违法行为。2、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如下: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
非法买卖和非法经营的区别是定义不同。非法买卖是指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或者是经营的商品不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内。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