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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
若父母具备自理能力,拥有稳定收入及良好生活环境,无需依赖子女经济援助,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举为被允许的。换言之,如父母有意愿并有能力自行决定无需子女供养老者,应尊重其个人意愿,并不触犯法律条例。 倘若父母因丧失工作能力、无生活来源或是疾病残疾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
子女抚养权是婚姻破裂家庭争议最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包括两种,第一种:婚生子女抚养权;第二种:非婚生子女抚养权。从法律的角度讲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依据对孩子今后教育以及吃穿住行的供给能力而定
赡养费不可以不给,子女赡养父母跟父母抚养子女一样,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
女儿不赡养父母的,兄弟不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女儿赡养的主体是父母,跟兄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兄弟无法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儿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由父母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刑条例与限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其服刑期间,认证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并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