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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
孳息的归属以原物的所有权转移为界限。也就是说,原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原主人;交付之后,归新主人。但是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标的物在交付前产生孳息的,该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如果是交付后产生孳息的,则归买受人所有。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标的物在合同订立后所生孳息的归属: 1、一般以原物的所有权转移为界限,即原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原主人; 2、交付之后,归新主人。但是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要分阶段确定:如果是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如果是交付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孳息是原标的物滋生、增值、繁衍而来的,是基于对标的物的所有或占有而产生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要分阶段确定:如果是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如果是交付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孳息是原标的物滋生、增值、繁衍而来的,是基于对标的物的所有或占有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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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的孳息的归质权人。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所以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标的物。标的物的灭失,意味着有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就意味着由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此,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首先,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当遵循当事
中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合同有效的要件有: 1、行为人具有订立该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订立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在双方当事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