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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决行政诉讼重复起诉

如何判决行政诉讼重复起诉

2020-07-03 111
普法内容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时,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重复起诉是指同一诉讼标的、同一当事人以及同一诉讼标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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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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