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发V领分析: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住校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学校有义务为了保护你的人生安全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 如果是走读生,学校不能强迫学生在校就餐。学校应当同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征得家长的同意让学生在校就餐。
一般来说,责任应当由侵权方进行赔偿,但是,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学校受伤,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
学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是可以要求学校赔偿的,但是前提必须是车主无力赔偿的情况,如果需要法律代理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学生在放学后发生溺水行为,且溺水的地点不在学校管辖范围内,学校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
学校收取学生押金不合法。押金实质是一种担保,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