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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改房的性质实际上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住房单位和购房职工间的特殊共有关系。 但部分产权所体现的共有又不同于民法中的一般共有,而呈现出“特殊性”: 1、部分产权中的售房单位在该房屋进入市场交易前不能占有、使用和支配已出售的房屋;
营业用房的性质:营业用房又称商业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等。
房改集资房的性质是:福利房性质,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
限价商品房与房改房是两回事,房改房是单位将原来分配或出租给职工居住的房屋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北京现在的限价商品房是指自住型商品房,房价比市场价便宜,购买后房屋产权受限制,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一般应当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
新建商品住宅=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
限价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根据《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可知,限价商品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经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
股权从性质上来说,属于一种私权。股东向公司出资,获得公司股权,其目的是为了获取私人利益。股权可以作价转让,因此股权具有财产性;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管理,在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因此股权也具有身份性。 公司给员工分配的股权,往往并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决:第一,了解清楚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以及房屋是否存在其他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人的居住使用。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是房屋存在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人居住使用的,那么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