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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上户口的手续: 1、提交收养申请书。 2、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
上了户口的收养孩子随养父母迁户口,这属于亲属投靠落户的情形;亲属投靠情形:1)夫妻投靠;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5)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
按照我说的步骤去办理吧。先领取结婚证。再去医院开出生证明,这两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在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一个准生证那就最好了,如果没有准生证的话,虽然是第一胎但是也会比较麻烦,会缴纳一部分罚款的,数额多少各地标准不一,是否有关系
“私自收养”的数量也在呈上升趋势。因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导致已经形成事实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2008年,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等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
可以上厦门户口。上厦门思明区户口。人才集体户不能申报新生儿户口,需先将户口从人才移出。如无亲友挂靠可挂靠派出所集体户。户口在人才中心的,须到人才中心的开]户口迁出证明信”。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
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登记。 当事人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族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后,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非婚生的子女和婚生的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因此既然婚生子女可办理户口登记,非婚生子女自然也可以办理户口登记。实践中非婚生子女确实也可以上户口,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机关通常是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单身母
在法律上,过继属于收养,要参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也就是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和被过继孩子的父母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需先让其父母写过继声明书,再凭着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收养证明,然后携带上过继声明书和收养证明,到民政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