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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视情况而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是丧偶的,并且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义务的,则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有继承权。对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出轨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是有权继承的,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无权解除。 小三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夫妻共同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但特殊情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媳妇对公婆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儿媳妇只有协助配偶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1、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法定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