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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应当是留置权优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同意动产被设立了质押权和抵押权,该动产同时又被留置的,留置人优先受偿,然后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首先抵押权就是债务人出于资金的需要而向债权人筹集资金时,向出资人提供的质押保障。在于资金无法偿还时,用用抵押物(担保物)履行偿债义务。所以一般抵押物和借款资金价值只能高于或者等于。抵押物价值不能低于债权人的出资金额。
担保人能处置抵押物。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一个债务既有抵押担保,也有保证担保的,首先处理抵押物清偿债务,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再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优先。
1、第三人抵押财物为债务担保的,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对抵押财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贷款无法及时归还时,需要先看当事人之间有没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的顺序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先执行抵押的房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将其财产进行抵押之后,其仍然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人只是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抵押人仍然可以处分抵押物,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仍然存在于被转让的抵押物之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人
抵押合同有无优先受偿效力,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此时抵押合同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2、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时设立。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不能成立,此时抵押合同不具有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