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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
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婚内用婚前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如果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房产,首付款份额为出资方子女所有,共同还贷部分,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享有份额。 二、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上海地区审判实践中,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写谁的名字并不那么重要,关键还
女方个人在结婚之后买房想要房屋归自己个人所有的,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男方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男女双方在协议之中明确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双方的财产约定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第二就是女方使用个人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