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条件有哪些?

2020-07-08 103
普法内容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条件有: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么认定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
    怎么认定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

    对于《刑法》中所规定的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

    2020-04-16 81
  • 什么才是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
    什么才是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

    下列要件可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2021-08-29 23
  • 怎样才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法律怎么规定的
    怎样才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法律怎么规定的

    下列要件可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2024-05-03 18
专业问答更多>>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有哪些构成条件,起诉标准是什么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用,商品信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对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其他

    2021-10-09 15,340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构成?,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罪。此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2023-08-12 15,340
  •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2)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6个月以上或破产;2。利用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的商业声誉和商品声誉。

    2021-12-21 15,340
  • 怎么量刑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

    2022-1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00:47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客体:财产所有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自然人 ,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而且只有在毁

    1,637 15,340
  •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01:15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犯罪主体看,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

    662 15,340
  •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01:09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

    1,92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