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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格式合同无效条款的情形分别如下: 1、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 2、加重对方责任;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4、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5、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1.合同中有免责条款和格式条款的,该合同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下列格式条款无效:(一
二者的区别就主要看合同是否具有格式合同的特点。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的订立仅需要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对方签字;格式合同属于定型化,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等等。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一方当事人为了和人数众多的当事人订立内容一致的合同,而事先制订的对方只能同意或者不同意,没有个别谈判的权利的合同或条款,叫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 二、订立格式合同必须要注意的特别规则
1.合同中有免责条款和格式条款的,该合同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分包合同要包含发包方、承包方以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工程转包的剩余部分,金额,三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承包和转包混为一谈,二者是有区别的。《最高院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建设工程施
(连锁加盟合同)甲方:__乙方:__总则。乙方同意并赞同有限公司主导的连锁思想,遵守有限公司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有限公司亦承认其加盟。现就连锁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连锁加盟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首先,合同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意思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从属之分,也不存在命令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比如经济实力、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