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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能补办。承租人应及时联系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废。书面合同存在与否并不是决定租赁关系存在与否的根据,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租赁合同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联系出租人复印一份或重新签订一份与原件相同的合同;若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若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可以在备案机关复印一份。
普通发票丢失了,可以让开具发票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到双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如租赁双方私自签订租房合同,发生纠纷则难以界定。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只好通过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 若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失,直接找中介公司复印即可。正规中介方都会永久性的将一
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是否可以补签,应当先与对方协商。对方同意补签则可以补签。如果不同意补签,只能复印对方手里留有的房租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
1)最好不要告诉房东合同丢失的事实,可以说合同有错误要核对,拿房东的那份看看,然后找个机会复印一下。 (2)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房屋的,承租人已经搬出房屋的,可以多去房屋看几次,看那房子是否在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是否可以补签,应当先与对方协商。对方同意补签则可以补签。如果不同意补签,只能复印对方手里留有的房租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
即使承租人所持有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丢失,一般情况下押金仍然可以也应当退还。通常房屋租赁合同的文本应是一式三份,房东持一份,承租人持有一份,房屋中介持有一份。如果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合同丢失,承租人可以向租房时的房屋中介索取合同原件作为证据,
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租赁合同经过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 2、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也可以提前终止; 3、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不能提前终止的,那么租赁合同是不能提前终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租赁合同备案之后能够注销。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的一个月内,房屋租赁当事人要到租赁房屋当地的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同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产生变化、继续出租或者不想租赁的,那么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