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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必须参保失业保险。因此,我们参保失业人员不用担心,即使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参保失业,最起码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国内(含中山市范围内)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
参保人在申报办理之后,得到所申请办理机构,所属社保中心的回复是未通过的,参保人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的,也就是所谓的重新审核。
按照《条例》失业人员领取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如果已经缴满一年但是还未满两年的。可以根据自己
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而失业保险金是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与暂住证没有关系,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等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的就业局服务窗口办理领取手续。失业金领取条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没有办理失业登记,获得失业证,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如果想要领取失业金,需凭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没有失业是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没有失业就不具有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这个主体资格,就算是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