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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中,因为生活的需要,日常中借贷方式也有很多种,也很常见,但在民间借贷利息问题上,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有利息一般就是被认为是有偿借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约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东海律师解析。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约定
民间借贷中怎么认定高利转贷 所谓的高利转贷是指从银行套取贷款出来再转贷给他人获取利息差的行为。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根据民间借
放高利贷利息犯法。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
根据九民纪要的规定,所谓的高利转贷是指从银行套取贷款出来再转贷给他人获取利息差的行为。 《九民纪要》明确了法院在认定高利转贷行为时应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一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
要想确定是否为高利贷就得知道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为: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高利贷可以通过借贷的利率认定,如果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
借贷中,因为生活的需要,日常中借贷方式也有很多种,也很常见,但在民间借贷利息问题上,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有利息一般就是被认为是有偿借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约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高利转贷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行为人实施的民间放贷行为,是否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借款人。这里的借款人可以是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自然人;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有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