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后,应当将和监视居住有关的法律文书、材料以及被监视居住人,交付被监视居住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由县级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限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般监视居住是六个月时间,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 但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已送起诉,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时,监视居住就结束了;但如果检察院起诉后,案件送至法院,法官判
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监视居住的实施依据是什么?关于监视居住的法条有哪些?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什么 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