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采取法定保险的原因如下: 1、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 2、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
第三者责任险[1]: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在一些保险险种里面,将某些第三者受到保险车辆事故损害造成的损失,作为了除外责任对待。即便这些受害人是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顾名思义是针对机动车主或司机以外第三人的损害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 这种商业保险虽然赔偿对象是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但是其保障的还是被保险人的利益。假如,一起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全责,给第三者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可见,此时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有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
不是一样的。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同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又有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
这要看你的车买了哪些保险了,交强险中财产赔偿额度最高只有2000元,超过的要由三者险赔偿,还要看你是否买了不计免赔,没买的话,最高只赔80%,其余的要自己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是属于汽车商业险的范围之内的,实行的是车主自愿购买原则,主要是负责赔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第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即为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出现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的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个险种的强制性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不具强制性,它是按照商业保险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而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必须投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保且不得拒保。 2、两个险
第三者责任险100万赔偿范围明细如下: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与保额无关,不管是50万保额还是100万保额,赔偿范围是相同的。当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这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