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情况下能请求减免抚养费
哪些情况下能请求减免抚养费

哪些情况下能请求减免抚养费

2021-03-31 79
普法内容
下列情况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二、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况可以增加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减免抚养费
    哪些情况可以增加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减免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物价上涨、生活地域发生变化、有给付义务的父

    2021-01-04 169
  • 减少抚养费有哪些情况
    减少抚养费有哪些情况

    可以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有: 1、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过,一方有能力养活孩子,另一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双方同意并同意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2、因违法犯罪被监禁的一方可以暂时不支付抚养费。出狱后,有了收入和经济来源,孩子还没

    2022-04-14 171
  • 民法典规定抚养费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抚养费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如意外事件导致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或陷入长期失业的状态,以至生活困难,无法再支付子女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免除或暂时免除支付子女抚养费。 2、

    2024-06-24 6
专业问答更多>>
  • 抚养费的变更、减少、免除、免除、哪些情况下,可请求减少或者降低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的情况是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或者子女身患疾病,抚养—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此外,有给

    2022-02-14 15,340
  • 小孩子抚育费请求减免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子女抚育费怎么支付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视离婚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决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抚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固定收入的5

    2022-10-28 15,340
  • 得到抚养费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减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包括: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

    2023-03-01 15,340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或免除给付抚养费,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说明理由,请求减免抚养费。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免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1)有给付义

    2022-02-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情况下剥夺抚养权 01:04
    什么情况下剥夺抚养权

    抚养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剥夺抚养权: 1、抚养人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导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 2、将未成年人放于无人看管和照顾的情况下,导致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死亡、或严重危险的,经教育后不改正的; 3、拒绝履行

    1,967 15,340
  • 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有效 01:25
    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有效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960 15,340
  • 哪些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 01:27
    哪些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

    有如下情况的,继承权会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

    34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