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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八不准规定

电动自行车八不准规定

2022-04-01 16
普法内容
电动自行车八不准规定如下: 1、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2、不准逆行,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3、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 4、不准闯红灯,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5、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违法行为名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 6、不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违法行为名称: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 7、不准超限载物,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8、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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