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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
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一条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1、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3、订立合同时,他人陷入危困状态,造成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 《民法典
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区别在于: 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而债权人的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主要有以下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
可撤销的合同不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
无效合同,又称为绝对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最大区别在于,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而无效合同就算尚未被宣告无效,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被当事人撤销之前,属于有效的合同,只是法律赋予了其中一方当事人撤销合同的权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