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2022-12-02 124
普法内容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的犯罪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破坏公共设施罪的构成?
    破坏公共设施罪的构成?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

    2022-12-02 170
  • 破坏军事设施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破坏军事设施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

    2020-05-21 168
  •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条件有: 1、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020-01-02 91
专业问答更多>>
  • 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可以是故意; 3、客体是指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 4、客观上为行为人实施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

    2022-06-07 15,340
  • 哪些条件下才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

    2022-05-19 15,340
  •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通讯设施,包括广播电台的发受电波的设施如铁塔发射台、发射机房、电源室等;电视台的发射与接受电视图象的设备以

    2023-09-15 15,340
  • 破坏电力设备罪犯罪构成有哪些条件啊?是哪些意思呢。

    破坏电力设备罪犯罪构成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用来发电、供电的公共设备,如电厂、变压器、输电设备等。破坏电

    2022-08-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坏电力设施的处罚 01:09
    破坏电力设施的处罚

    破坏电力设施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处罚如下: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罪一般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电力安全的行为。破坏电

    1,997 15,340
  • 破坏界碑界桩罪构成要件 01:26
    破坏界碑界桩罪构成要件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国家设立在边境上的界碑、界桩,仍然故意加以破坏的,就构成了破坏界碑、界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破坏界碑、界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

    1,187 15,340
  •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01:09
    寻事滋事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

    1,97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89-8367-24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