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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是什么

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是什么

2021-10-22 25
普法内容
1、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只能在动产上产生。 2、权的发生与该动产的占有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如在保管合同中,委托人到期没有支付保管费用,则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的货物,拒绝向委托人交付货物。 3、债权已届清偿期。如果债权未到清偿期,则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还不确定,债权人不能产生留置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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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0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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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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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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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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