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婚姻绝对无效,即某些已经缔结的婚姻因为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规定有无效婚姻制度。所谓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首先需要说明,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此时双方当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只
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婚姻的男女双方之间自始至终就不存在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无效婚姻同居期间产生共有财产了,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1、无效婚姻算没结婚。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无效婚姻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
一、无效婚姻是指什么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二、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1、重婚的。意思是,男女双方或者只有一方已经与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或者与他人
婚姻一般不包括离婚。婚姻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和有效。无效婚姻包括:一方重婚;婚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效力待定一般是指可撤销的婚姻,主要是指胁迫结婚的情况。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婚姻关系,涉及两个人组建家庭,同时还涉及社会的公序,以及国家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对婚姻关系做出了严格的保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合成夫妻,需要经过登记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