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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先强奸后通奸行为的处理。 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
行为人先杀后强奸的,不是强奸罪,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的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侮辱尸体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
先强奸后通奸并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 我们需要注意,在通奸、强奸并存的情况下,如果证据表明第一次性交确实属强奸,恐怕没有理由否认强奸罪的成立。先前的强奸行为是一个既存的独立犯罪行为,它无法改变之后通奸行
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对于强奸罪的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是行为人心智、精神状态正常,其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与之发生性交。最后是违背妇女本人的意志,侵犯其性决定权。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
一、强奸罪如何认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当事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交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人身侵害或者伤害; 2、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行为人违
强奸,是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使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通奸,是指已经结婚的人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一方与他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
轮奸罪以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来定罪处罚,具体定罪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确定: 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