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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不可以计入成本。职工工资福利费列支的所有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依据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转条”行为在民间借贷中很常见,即是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或出借人催要后,因不能支付本息,而与出借人约定重新出具借条,并将之前的利息计入本金的行为。“转条”行为属民间意思自治,如双方按约履行则可,如发生纠纷
这是一种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前面所说的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
“转条”行为在民间借贷中很常见,即是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或出借人催要后,因不能支付本息,而与出借人约定重新出具借条,并将之前的利息计入本金的行为。“转条”行为属民间意思自治,如双方按约履行则可,如发生纠纷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
借条上面是可以体现利息的。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没有约定利息的,那么可以不用在借条上体现出来。但是如果约定了利息,那么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在产生争议的时候,法院将不会支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或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要看该利息约定是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