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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能依申请将公司解散,不能依职权将公司解散。法院受理解散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起诉的股东应当是法定的股东。
这个问题需要分类讨论,如果合同没有盖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那么合同是不生效的。 但如果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盖公章,则是生效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单位的盖章无实质区别。因为,单位印章本身没有手、脚,也没有“意识”。盖章必须通过人来完成
解散公司要有法律规定的事由,符合相应的事由(公司经营严重困难等)后,要求解散公司的主体还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持股比例,打倒上述两个条件后,才可以要求司法解散。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解散,那么可以在达到上述条件后要求法院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
要解散公司必须具备法定理由: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的,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目前你们没有这样的条件。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必须是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其他解决办法。建议你们可以转让股权,无法转让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9)CIETACBJ裁决(0355)号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
公司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是一个法律规定的具有严格程序的过程。 公司解散的条件: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般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指的是只要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公司即可解散,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试用期内公司解散部门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公司应该向试用期的员工或其他在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因此,公司应该支付员工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用人单位解散,劳动
公司解散条件包括: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时间已满或出现别的解散事由。 公司的营业期满,则须停止活动,进入解散。 经过会议讨论,决定解散。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将公司解散的,可以让董事会定出解散方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定。 因为公司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