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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执行异议之诉可以上诉也可以选择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
不服行政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状的基本格式:(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案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4)诉讼请求: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5)事
1、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x)鲁xxxx民初123号民事裁定书; 2、裁定指令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3、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
对非诉行政执行裁定未规定上诉权及复议权有其理由,但本文认为, 1、若干解释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规定的的审查强度较低,只有明显违法才能裁定不许强制执行,实践中因为司法职能尤其是行政审判职能的地方化,行政审
不服判决、裁定时如何提起上诉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不能起诉,但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出了裁定书不能上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判决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