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涉及彩礼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法律并没有规定收彩礼是违法的,这也就意味着收受彩礼的话是属于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律没有对此做出过多的限制。因为很多的人可能对于一些地方的习俗并不是特别了解,各个地方都是有不同的习俗要求。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
1、彩礼已用于结婚后的家庭生活。如果彩礼已经用于结婚后的家庭生活,那么它相当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退还。 2、尚未登记结婚,但彩礼已被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未婚夫妇在婚前已经开始共同生活。
新《民法典》中没有具体规定彩礼的数额,只规定了彩礼返还的事由。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彩礼是否需要给付,需要给付多少彩礼都是双方协商决定的,法律没有规定。
法定要回彩礼的条件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未缔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的相关规定, 1、夫妻双方如果是自愿离婚,应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需要双方亲自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其中,离婚协议应该明确约定双方属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