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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因为行纪人有权从委托人处获取相应的报酬。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
一、行纪合同要求行纪人承担费用是否合理 行纪合同要求行纪人承担费用是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承担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行纪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
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关于行纪合同大家可能了解的非常的少,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需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因此,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在我国,人们习惯性的将行纪合同称
纪律合同的基本特征:纪律合同的主体为行纪人和客户;本合同为双重事务合同、有偿合同、承诺合同、非要式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不是间接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 而行纪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
拍卖合同不应当归类与行纪合同,应当归类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是指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实施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同时收取报酬所签订的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交易制度
合同的欺诈行为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使用了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自己签订民事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涉嫌欺诈的民事合同。合同欺诈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欺诈一方在订立合同
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的特邀律师田雯。不履行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履行合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拒绝履行,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客观上已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法律禁止该合同义
口头协议如果要构成合同诈骗,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