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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软性毒品是指毒性较小的大麻、摇头丸、冰毒片剂等。 所谓传统毒品是指毒性剧烈的海洛因、可卡因等。 所谓新型毒品是指冰毒等。软性毒品也属此类。 它们之间没有什么本质的分别,长期服食都会要了人的命。
1.鸦片,以罂粟为原料制成的毒品,有镇痛、麻醉作用,易成瘾。2.吗啡,由鸦片提纯而成的白色粉末,注射吗啡所产生的毒性比吸食鸦片强10—20倍,长期使用吗啡使人注意力、记忆力衰退,容易引起精神失常。3.海洛因,用吗啡加化学物质提炼成的一种白色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
1、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若被认定为构成运输毒品罪的未遂,其应当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客体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籍、音像资料、图片、淫秽的玩具、娱乐用品、生活用品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行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是其它淫秽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情节严重是指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300到600人以上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罪侵犯的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