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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的责任有: 一、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
妻子借款的,丈夫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分2种情况讨论。分别是:1、个人债务。如果妻子的借款,只是用于妻子的日常消费,并且有用在家庭生活开销上,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丈夫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2、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妻子的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日常开销
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借款合同未约定期限的,还款期为第一次要求还款的期限届满日;保证期未约定的,为还款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如果你是连带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未向你主张还款的话,你的担保责任才会免除。现在你那边到底是什么一个情况我还不是很了解,
介绍人只是介绍借意向。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介绍人仅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没有特别约定,介绍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介绍人如果属于共同借款或对于还款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承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有权要求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
老婆借钱老公不知情,如果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公有责任共同偿还。如果老公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老婆的个人债务范围的,则老公不用负责偿还。 根据《民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