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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第四、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第五、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第六、发审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条件如下: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九条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三)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根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特别规定,应当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一般股票交易、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如果受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份额低于5%,受让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如果受让方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30%以下股份,则应当通过协议收购方式受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