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与主体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与主体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与主体

2020-08-17 105
普法内容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主体与客体?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主体与客体?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

    2021-03-27 114
  •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主体与客体?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主体与客体?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客体为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

    2024-04-19 11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是指达到各野生动物相应

    2020-04-28 156
专业问答更多>>
  • 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什么是非法收购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即受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人故意对其进行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一定损失和伤害的

    2022-06-28 15,340
  •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6-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如何处罚 00:57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如何处罚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海关的规定要求,躲避海关的监管,非法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我国规定的珍贵动物、以及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珍贵动物,主要是针对中国特有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的特产,但在世界上已

    555 15,340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 01:02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包含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

    1,492 15,340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