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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本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还侵犯了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有: 1、主体是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妇女的人身权利; 3、客观上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2.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2.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行为人在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构成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人民群众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机关保护人民群众的法定职能;客观方
1、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如下: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适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该犯罪行为对象是妇女,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