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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2020-04-12 2,254
普法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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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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