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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
发票可以作废,需要同时满足的三种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进项税发票认证是无法撤消的,因为是直接上传到国税服务器比对,但是可以申请对方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分析 发票作废后不能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的税控开票系统没有发票作废恢复功能,作废操作是一次性操作。原发票无法使用,需要使用的只能重新开具新发票。
可以!只要是开票错误的当月无论何时都可以作废发票,次月就只能冲红了。
按发票使用管理规定,增值税发票作废条件包括: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之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 1)收到退回的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出要约后可以撤回,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要约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要约撤回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是在要约之后到达受要约人的,要约就不能撤回。在这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