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户口本上婚姻信息的更正,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根据现行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本上公民的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明材
一、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二、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证明目前婚姻状态的材料,比如说结婚证或离婚证。
如果有必要的话,只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即可。
如果户口本上写的是未婚或离异,就要改成已婚。如果本来还是已婚就不用改。
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作出更改,需要携带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只需要更改方到场即可,不需要双方到场。
复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不需要改为离婚。只要有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户口是不用改成离异的。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
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一共分为三种情况: 1、未婚人士办理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已经离婚的人士开具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
派出所分户口需要手续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