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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谁制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收房屋时房屋已经进行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仍归房屋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包括房屋补偿费、搬家补偿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上述费归被拆迁人所有,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
征地拆迁费用由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征地拆迁分为五个阶段: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协商拆迁补偿、裁决和实施拆迁。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以下情况之一,确实需要征收住宅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住宅。(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
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征收房屋时房屋已经进行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要征收基本农田,一般需要由国务院获批,也就是说只要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只有在国务院批准之后,市或者县得人民政府才可以组织实施征收动作。由此,只要耕地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是包含空地面积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自愿进行交易
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 2、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3、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