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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承包人的“停工权”

何为承包人的“停工权”

2024-07-12 5
普法内容
1、“停工权”是指施工主体在其权利没有得到或者有充分理由证明将得不到保障时具有的暂时停止在建工程项目的权利。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承包人的“停工权”,但是在一些关于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里规定有“有权停止作业”“有权责令停止建设”等表述。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状态是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反之,停工则是指中止(或者终止)在建工程项目的状态。 风险提示:停工权作为一种私力救济方式具有及时、有效的优点。但是如果不合理合法行使该项权利,承包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合法合理地行使该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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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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